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接到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并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我校大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一、申报范围
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计划项目应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办法
我校共有8个项目申报指标,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及立项项目。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相关材料(含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对未组织实施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以2015年学校项目立项文件为依据)或计划实施方案不合理的学校、申报材料未上网公示的学校,将不列入项目计划;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扣减项目计划指标数。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申报学生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2)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请在2015年4月20日前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四、项目管理
1.根据教育厅要求,为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促进项目公正、公平选拔和有效实施,学校建立严格规范的项目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同时,学校在我校科技处网站大学生创新专栏设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专题栏目,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交流创新训练成果,公布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结题报告,以便于学校师生了解情况、监督管理。监督人:樊绍刚,联系电话:18873639949,电子邮箱:fan_shaogang@163.com。
2.项目的结题验收。由我校科技处组织已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7)。项目结题报告由学校保存并上网公布,由湖南省教育厅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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