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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学会研究会 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5/6/24 9:22:32    687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的要求,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自然科学的研究,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论文内容

 对科学技术发展或经济建设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自然科学论文,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理论研究、技术研究、经济研究论文,或有关改革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学术论文,以及科技考察、技术论证报告等。

(二)论文期限

论文期限:参评论文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发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在湘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湘大专院校学生。合写的学术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第一作者须为在湘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或在湘院校学生。

2.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论文集或经正式批准的省级以上内部学术刊物 论文作者,均可申报。

3.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有2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署明推荐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方可申报。

4.论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获全国学会或省级业务部门奖励的学术论文;

(2)在上届本项评选活动中已申报过的论文;

(3)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权属、发明人资格、署名权、荣誉权以及相应的名次排序有争议的论文;

(4)涉及违背国家有关法规、产业政策、保密规定和国家安全相关规定的论文;

(5)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嫌疑等行为的论文。

 二、组织评选

 由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评审委员会依据《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入选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可作为个人学术水平的依据。

三、材料报送

1.论文全文(中文)、摘要,及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扫描件(未发表的论文不需要报送)各1份,复印件各7份。

2.附件1、2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报送的论文需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参评。

2.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其申报数量不超过2篇。

3.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