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常德市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产业发展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局、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常德贡献”的总体要求,突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攻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22〕3号)、《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科计〔2022〕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常德市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科技重大项目。《2024年常德市“项目推进年”工作方案》(常项指〔2024〕1号)“科技创新突破项目”中确定的2024年度“十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根据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2024年度“十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以承担单位前期报送的纸质实施方案为准,无需在系统中另行申报。
(二)技术研发项目。围绕轻工纺织、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文化旅游等四大传统产业,数字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造等三大新兴产业开展的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二、指南方向
(一)四大传统产业
1.轻工纺织(高新科负责)
重点支持高性能纤维、新型复合纤维原辅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新型纺织机械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轻工纺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降耗减排防污、轻量制造技术在轻工纺织行业重点企业的应用示范。
2.装备制造(高新科负责)
重点支持工程机械装备整机(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特种用途工程机械的智能控制与健康监测关键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降耗减排防污、轻量制造技术在装备制造行业重点企业的应用示范。
3.食品加工(农村科负责)
重点支持休闲食品绿色制造加工与产业化;生鲜农产品采后贮运保鲜技术研究;水稻、油茶等大宗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与新产品创制;预制菜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4.文化旅游(高新科负责)
重点支持文化创意设计、数字媒体融合、网络视听、动漫娱乐、文化遗产数字化、文化科技服务、科普科幻作品创作;利用现代先进技术手段推动常德文化旅游产业升级,促进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其示范。
(二)三大新兴产业
1.数字产业(高新科负责)
重点支持以大数据的存储、计算、传输与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包括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应用示范;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校园、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数字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应用示范;医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一代数据融合平台建设;人机交互物联网、人工智能、芯片算力、数据存储、网络安防、电子显示相关载具产品及先进元器件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2.新材料新能源(高新科负责)
重点支持先进半导体及新型显示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无机非金属原材料的高值化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大功率电池及其相关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废旧电池、塑料编织袋等生活污染物和秸秆、芦苇等农业废弃物质的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风能、光伏、氢能、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的制造、储运、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重要载具(关键零部件)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
3.生物制造(社发科负责)
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新药研发、抗体药物、生物类似药等创新生物药研制;针对重大疾病以及常见多发病,研发具有明显中医药临床优势和特色的中药新药;微/纳米缓控释药物制剂关键技术研究;葡萄糖苷酶基因工程菌的构建及发酵工艺研究;烟酰胺核苷酸生物合成及产业化。
(三)其他(按所属产业领域由对口业务科室负责)
属于“卡脖子”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国、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常德市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截至通知发布之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要求参与单位协同创新关联度高,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自任务分工,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与大校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或成果转化并有实际付费的项目。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高(如5%以上)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财政经费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专项资金原则上按不高于企业自筹经费1/3的比例支持。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
1.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否则终止项目实施。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类在研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平台、人才及其他后补助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
4.优先支持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企业创新研发人才团队申报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在科技重大项目、技术研发项目之间限申报1项,科技重大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技术研发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2.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执行。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5.以下单位或个人限制申报: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有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且在惩戒期的,或不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行为的;
(4)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行政村(社区);
(5)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
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2024年度“十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项,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不超过20万元/项。
五、注册、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方式。所有项目申报一律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常德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changde.gov.c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23.151.53.66:9001/)后,点击“项目申报”栏目登录,选择“技术研发项目”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使用说明”)。
(二)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负责。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市属和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市直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推荐部门审核汇总,网上推荐后下载项目推荐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详见附件)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三)项目受理。2024年度“十大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实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期按具体通知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技术研发项目实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全程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六、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各推荐单位将纸质推荐函(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8月30日前寄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地址:常德市朗州路120号市人民政府2号楼5楼506室,以寄出时间为准)。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一)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7221369
(二)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高新科:7256561
农村科:7256591
社发科:7256052
人事科:7256593
规划科:725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