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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的通告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1/8/25 10:19:13    581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着力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征集主要农作物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及粪污治理等环节重点急需机具和关键共性技术(附件1)创新研发项目,并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支持。现就项目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
       2.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提供单位上年末总资产、总负债、销售收入、利税等财务数据。
       3.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严禁挂名申报,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
       (三)其他要求
       1.每个支持方向原则上评选一家生产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研发任务。
       2.项目一经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主要指标和研发总投入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省级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实施期为1-2年,项目实施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项目到期时组织验收,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收回部分或全部研发资金。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项目主要采取事前资助支持方式,根据创新研发难易程度,原则上省财政资金每项支持100万元- -500 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据实申报。
二、申报推荐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方式。生产企业申报项目由当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推荐;驻湘部属或省属高校、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2)、资质佐证材料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前,将材料纸质件五份邮寄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两份邮寄至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产业发展部,电子文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四)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联系方式: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周洋,073 1-85521950;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0.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联系人黄林,0731-85066278;邮箱:hnnjcyb@163.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2 .号,邮编410000.



附件:
1:
2021年湖南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指南
2:2021年湖南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