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请见附件1。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关,按照审核要点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在校内截止时间前将查新报告扫描件提交至科技处。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请在9月18日11:00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并提交,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因需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评审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将于2023年9月15日开放。
附件: